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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产物,作为企业对外形象代表的产品,它的诞生之地便是生产现场。有句话叫“一切围绕制造转”,说的就是生产部门在企业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千万别忽视了“围绕”二字。既然是围绕转,就意味着还要有其它部门的紧密配合才行。
生产部门在生产时要考虑到品质、成本、交货期及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那么到底要做哪些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呢?简单来讲有以下方面:
1.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操作。进行有关作业标准的教育,提高作业者的技术水平,既提高生产效率,又保证加工质量。
2. 配合质检部门做好产品首件检验和工序首件确认,确保在正常情况进行生产。
3. 进行工序控制。工序控制是生产质量的基本职能,按工艺流程要求安排好工序检验,通过各种方法判定工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质量数据波动是否合理,工序是否处于稳定状态。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寻找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和再次发生。要求和培养员工的自检习惯,做到“不合格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
4.做好在制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
5. 做好相关的记录,以备必要的可追溯性。
以上几点看似简单,要真正做好却不简单。有些工厂也有作业指导书,要么像前面说的那样让人不能理解,要么是作业指导书只停留在班组长手里,而不是发放到具体的工序,反倒是生产前由班组长逐一讲解甚至示范给作业者,这样一来作业指导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作用。
也有这样一家工厂,产品的首件检验和工序的首件确认都是由生产部门自己来完成的,只有例行实验才由质检部门门的专门人员去做。
本来应由质检部门门来做的事情却落到了生产部门头上,此事一直争议很大,两个部门也曾为此闹不愉快。顾名思义,产品的首件检验是指批量生产开始时,从生产线下来的第一件产品应送交质检部门门进行逐项的检验,以验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确保在产品要求得到满足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因此还是由质检部门门来做更为妥当些。
同样在这家工厂,尽管在各个重要一点的工序都安排了专门的检查人员,但产品质量却总是保证不了,最后不得不成立了全检组,对重要一点的客户产品在生产线加工(包括正常的检验)完成后施行全部检验。究其原因,除了其它原因引起的工人士气不高外,还在于:对作业者缺少必要的培训,作业者对产品要求和检验的标准不明了;一些质量数据虚假,无法据此判定工序是否稳定;品质异常处理流于形式。质量部门在制造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或者说做哪些工作呢?以下几项大概是必须要的。
1.产品的首件检验,工序的首件确认。工序首件确认是指各工序开始作业时,最初加工完的半成品按由质检员按规定进行确认有无异常(产品的首件检验前面已作解释,不再重复)。
2. 巡回检验。检验人员在制造现场的检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防止不合格品的出现。
3. 最终检验。最终检验属于事后把关的行为,但必不可少,完成品只有通过最终检验后方可出货。最终检验一般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
4. 作好各种检验记录及其它与质量状况有关的记录。检验记录和其它与质量有关的记录是产品的符合性的证据,应该切实记录和按规定妥善保存。
5. 进行可靠性管理。可靠性管理主要是指在模拟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下产品使用寿命的实验,如摇摆实验、吊重实验等。
6. 参与品质异常的处理,并对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对其效果进行确认。
质检部门在进行各种检验工作时要认识到这一点,就是他们的工作是发现问题而不是挑刺。如果单纯把检验工作认为就是要想尽办法找毛病的话,可能就会和生产部门之间产生很多矛盾。正是因为如此,才有人戏称质检部门是“寡妇”。
有一家公司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检验队伍可谓庞大:每班组一名QC,每两班组一名巡回检验员,每工段一名工艺督查,还有一个每人负责两个班组的最终检验小组。只是他们所属的部门就有点让人费解了:QC属于生产部门,巡回检验员和工艺督查属于开发部,最终检验小组才属于质检部门。而其中QC和巡回检验的工作性质几乎一样,所以有时就产生相互依赖的现象,出现问题时就推责任给对方,而工艺督查就主要是检查是否执行工艺标准和对品质异常的处理(和生产部门一起分析原因),最终检验就只是对完成品抽样检验和把要进行例行实验的产品按规定送例行实验室。
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制造过程中品质异常的处理和质检部门没关系。原因是由工艺督查和班组长及工段长来分析的,对策是由班组长和工段长来采取和实施的,就连对策效果确认都是由生产部门来进行的,质检部门的工作就只剩下来料检验、最终检验、例行实验、品质例会和处理客户投诉了。这样一来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职责不分责任不明,出了问题除了互相推卸责任外,就谈不上什么协调合作,要想把品质搞好也就是很难的事情了。
开发部门似乎和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没有多大关系,其实不是这样。首先开发部要做好作业指导书和各种技术标准的发放、回收、修改和作废等工作,要保证发放给生产部门的是有效版本。
其次就是对在生产部门对工艺提出的质疑或不明白的地方,开发部门负有解释的责任,开发部门要认真对待生产部门的反馈,甚至要和生产部门探讨对作业标准和工艺进行修改和完善,而不是抱“闲话少说,按我规定的做没错”的态度。
再其次就是配合生产部门、质检部门对制造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原因分析,对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