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缺乏的时代,千军难得,一将难求,留住关键人才成了企业的战略性问题。有人才有可能,有人才能占据快速占领市场,为此,企业绞尽脑汁,使尽浑身解数,于是“股权激励”与“合伙制”这种用人、留人的激励措施便应运而生。
许多企业家和高管以为,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就是实行合伙制,所谓合伙制指的就是股权激励。其实,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二者看似一样,实则有着本质的区别。那合伙制与股权激励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合伙制≠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从管理的角度仅仅是一种激励手段,而经营主体的经营、控制本质没有改变,它仍然是以老板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合伙制则是去中心化的经营理念,重构人才与企业的关系,依据合伙人贡献的大小,如资金、能力、资源等,双方形成合作股权的比例,通过合伙制的选拨机制和退出机制,确保“谁创造谁分享”原则,充分尊重人才。
差异化的利益共享
股权激励重点在“利益共享”,共担也仅仅是效益利益,而不是企业所有资本损失的共担。
但合伙人制不仅仅止步于利益共享,它完整的思想是,要建立“共识、共创、共担、共享”的企业文化。
短期激励和长期鼓励
股权激励相对于合伙人制属于短期激励。受激励者往往存在短视思维,只关注他们是否能获得当前的利益,以获得每年或几年价值增量的分配。
合伙人制则是为了激发合作人的持续创造和行为贡献。合伙人必须从企业的长远发展的角度思考和行动,才能使企业长青。企业发展要的不是股东,而是企业长期发展所需的合作伙伴。
选择的对象不同
实施合伙人制的企业,期待拥有一群围绕企业发展共同努力的人才,更青睐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才,能够带团队、带队伍,完成良好团队业绩的人;更青睐在某一领域有特殊才能的人;更青睐有特殊资源的人。同时,要求合伙人认可公司的文化和理念,以期实现事业共识,实现志同道合。
合伙人制更注重发掘人才的价值,而不仅仅是资本的价值;其分享的是贡献价值的大小,而非投资金额的大小。合伙人制企业一般不要求有过多的人,应根据情况进行严格的人员限制。
而股权激励则是面对企业的所有成员,也可以选择能够创造出更高业绩或有创造更高业绩潜能的人。
灵活性
股权激励有严格的程序和法律要求,如资产评估、占股比例、利润公开等,退出严格受公司法约束;而合伙人制的适用范围较广,可以采用事业合伙、股东合伙等各种形态,退出也相对灵活。
与股权激励相比,合伙人制的优势在于:
合伙人既出钱更要出力;
合伙人分享的是增量价值,向市场要利益分配;
合伙人不分股东既得利益,而是持续做大股东利益;
合伙人的收益更与团队增量价值、个人贡献价值关联;
合伙人将管理者转变为经营者,实现高度利益趋同。
合伙制与股权激励有很多不同之处,概括起来:
股权激励具有资本整合的内涵,而合伙制是资源整合;
股权激励侧重于资本的价值分配,合伙制关注的是人创造价值的分配;
股权激励受到法律和其他因素的制约,合伙制相对更加灵活,具有较大的想象空间;
股权激励要求参与者对投资负责,而合伙制还要求对经营负责。